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2008年我国减排细化目标
2008-03-12 00:00:00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指出,2008年中国环保部门将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使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得到控制。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确保2008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6%和5%。

  在结构减排方面,2008年中国要求关停1300万千瓦小火电,淘汰600万吨炼钢、5000万吨水泥、1400万吨炼铁落后产能等,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做好关停淘汰工作。

  在工程减排方面,2008年将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08和09两年36个大中城市将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现有燃煤电厂将完成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设施安装工程,并完成10台规模100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

  在管理减排方面,要加强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平均每年减少2%。但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在增加,其中,化学需氧量增长1%,二氧化硫增长1.5%,虽比上年分别回落4.6和11.6个百分点,但未完成当年减2%的指标。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出现双双下降的局面。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81%,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