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安徽强化领导问责制推动减排
2008-12-09 00:00:00

    安徽省人民政府日前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省直属单位下发了加强污染物减排的通知,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强化领导问责制,努力实现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支持先进 限批落后
    据悉,今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省政府每年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市政府,以及在减排工作中做出贡献和取得重大减排效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市,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要优先加大对这一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城市污水处理厂或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运行不正常,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存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市、县,以及没有实现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要暂停这一地区或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和用地审批,直至整改到位;撤消省里授予这一地区或企业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等。


   
明确分工 划定职责
    为防止在减排工作中省直部门间推委或者协调不力,安徽省明确了省直各部门在减排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由省环保局牵头负责制定减排计划,做好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工作,组织做好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调度核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争取国债资金支持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市场化融资模式,制订并实施发电计划与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挂钩制度,及时将已关停淘汰的小火电机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由省经委负责督促各地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及关停工作。由省监察厅负责对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争取中央财政中西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支持,落实有关补助政策,监督、指导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由省建设厅牵头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跟踪督察工作,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由省统计局负责按季度及时提供用于计算污染减排的基础资料。由省物价局负责落实脱硫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研究建立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和收费政策。由省电力公司负责按月提供分机组的发电量等。


   
加强督察 做好预警
    安徽省人民政府在通知中要求,省环保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的检查力度,对项目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企业实行驻点督办,直至整改到位;对各市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察,督察结果向各市通报。省环保局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减排项目建设严重滞后、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市、县,要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指导当地政府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也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据悉,从2005年至今,安徽全省因环境监管不力、干扰环境执法等原因,共有16位领导干部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其中包括人大、政府及市、县级环保系统有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