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锻轧镁及其他镁制品出口退税取消
2010-06-25 10:56:5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622联合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7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

 

其中与镁有关的包括锻轧镁(8104901000)、其他镁制品(8104902090),原来5%的出口退税现取消。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取消部分钢铁、化工产品等“两高”商品的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白景明指出,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一方面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


  “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白景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