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加速完善 政府改革是重点难点
2006-03-20 00:00:00

    实现“十一五”关于“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目标,其标志是以法律为代表的制度规范的建立,其关键的关键,在于政府自身改革。

  ‘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以平等、协调、统筹为主要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要在这个时期基本完备,其标志是法律体系的健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否则中国付出的成本将难以承受”。

  郑功成认为,“十一五”期间是建立新规范和完善过去规范的阶段,而统一规范的标志是完善的法律体系初步建成。文章称,这样的市场经济规范将具有平等、协调、统筹三大特点。

  传统的政府职能和国有大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被专家视为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与基础部位,是难以改革的“堡垒”。

  接受采访的代表和委员们表示,在“十一五”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规范基本能建立起来,但是对其中一些具体目标和制度建设,则要寄望于长期的努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卓元认为,城乡发展达到相同水平,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努力。而这种发展水平所造成的城乡差别将长期存在,将制约城市的开放程度。“比如北京市,最现实的制约是水资源不足,所以不可能无限制地开放。”他说。

  此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将是长期任务。张卓元委员认为,到“十一五”末期,能使区域差距不再扩大,就很不容易了。他认为,当前中国有三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比较好,即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它们将领跑区域经济。而其他地区的软硬件环境的改善将是长期任务,比如金融服务、投资保险、产业配套等软硬环境,要到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加以扶持。

  而政府自身的改革,“十一五”依然在起步阶段。“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所确定的政府四大职能,中央和省一级可以做得比较到位,而地方政府中,经济发达和引进外资比较多的地方也会完成得好一点,条件相对落后的地方,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调整。”张卓元说。

  在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改变观念的任务也相当艰巨。郑功成代表认为,现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还是刚刚起步,在很多领域,政策依然是趋向城乡分割与维护既得利益,而不单是统筹发展的。比如新农村建设,不单是农业部门的事,应该是哪个部门都有责任,不能是“城市文化部、城市卫生部、城市教育部、城市劳动社会保障部”。

  “现有的一些地方指标还没有完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等状况依然严重”,郑功成指出,必须用科学发展观这个指标评估现有的政策,衡量新的制度安排与措施,“对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将贯穿在整个‘十一五’期间”。

王劲摘自<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