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国家将进一步用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
2006-02-13 00:00:00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运用税收政策,着力促进资源节约。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鼓励废物、废气和废料综合利用已出台的政策有:一是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气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三是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四是对油母页岩炼油、垃圾发电和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综合利用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发电、风力发电、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五是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齐鸣摘自《经济情报》200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