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国家七部委严控高耗能产品出口
2005-09-20 00:00:00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七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将出台多项措施,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通知称,近年来,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等行业投资过快增长,产能盲目扩大,钢坯及钢锭、电解铝、铁合金、部分有色金属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能源、原材料、运输紧张的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

  通知称,国家将从保护国内资源,鼓励资源性商品进口,并将完善高耗能企业电价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差别电价政策,结合电价改革拉大不同电压等级的差价,低电压等级的电价适当提高,高电压等级的电价适当下调。同时,还将重点调控行业的风险评估,确保金融机构更好地把握贷款投向。

王劲摘自<中国环保网>